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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作者:  编辑:杨峍  日期:2021-05-14  点击率:1313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通知,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的文件,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坚持教育部“三严禁”、“四不准“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和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的跟踪、收集、核实、录入、统计、维护和报送等工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pdf

 

校就业处

2021514

 






作者:
编辑:杨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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