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五年制大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前两年每年每生可申请国家贫困资助1500元,学费资助2000元,后三年按大学专科标准资助。
3.资助手续办理: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社区出具贫困证明,学生报到入学时交学院学生处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凭国家计划内录取通知书或学院学生证到当地教育局办理。
4.学院奖学金: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可提出申请,由所在二级学院报学校批准,学校最高奖学金为20000元。
5.学院勤工助学和学院生活补助: 贫困生持相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报学生处批准后,交学院就业处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工资500元至1000元,假期校外勤工俭学每月工资2000-3000元。特别贫困优秀学生持相关证明还申请学校生活补助每月50元至300元,但需教务处、学生处共同出具相关的学习表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