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就业信息 >> 就业培训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7-06-02  点击率:4799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教育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教毕指函201715号)(已经上至学院教师QQ群)的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省教育厅就业办)分配指标要求,现转发教育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教毕指函201715号)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贯彻安排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育部全国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开展的本次2017届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调查工作,及时下载上级文件和本通知,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毕业主任等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二、根据省教育厅就业办要求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安排一定数量2017届已经实现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参与教育部2017年大学生就业状况问卷调查的通知,分配各二级学院参加教育部2017年大学生就业状况问卷调查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城建学院40名应届毕业生;医护学院30名应届毕业生;商务学院25名应届毕业生;机电学院15名应届毕业生;艺术学院10名应届毕业生。

各二级学院在安排应届毕业生参与问卷调查时,要按拟升本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和骨干专业考虑相关比例和毕业规模及专业学科分布等,随机抽取2017届应届毕业生作为样本参与问卷调查。

三、调查时间:201761日至615日,

四、调查方式:随机抽取2017届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实名登录全国大学生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填写《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网址为http://dc.ncss.cn/answer/2017)参与网上答题即可。

五、就业处在为2017届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时,要督促已经实现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积极参与教育部安排的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问卷调查工作,为完成学院承担的问卷调查任务而努力。

六、各二级学院把组织参与问卷调查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反馈给就业处,便于学院领导了解情况。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的通知-教毕指[2017]15号.pdf

就业处联系人:申群宁(18984012178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762

 

 

 

作者:
编辑:管理员
上一篇: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业业务培训会
下一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版权声明 | 隐私说明 | 网站地图| 管理登录
Copyright © 2008-2010 版权所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08000656号 国标代码:12850
技术支持: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